原标题:学校不得限制学生在课堂上走出教室
6日,教育部制定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共征求意见58条,涉及未成年学生人身安全保护、人格权、受教育权、休息权、财产权等方面。提到学校一定不能限制学生上课时走出教室;不公开个别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排名,不公布学生的升学情况;在奖励、资助和申请扶贫工作中,不得泄露学生及其家庭的隐私。反馈截止日期是本月23日。
在保护未成年人受教育权、休息权和财产权方面,意见稿提出,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长期停课或劝导等手段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得变相开除或开除学生;学校应当保证学生有休息、参加娱乐活动和体育锻炼的机会和时间,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参加统一课程的教学活动,不得限制学生在课间休息时走出教室;学校不得违反规定向学生收费,不得强制或设定条件要求学生和家长进行捐赠、购买商品或服务,不得配合校外培训机构向学生提供有偿课程或课程辅导。
学校应禁止学生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学校或在校园内使用。允许带入的要统一管理,禁止带入教室。
意见草案还增加了“特殊保护”条款,包括防止欺凌和性侵犯。学校应教育和引导学生建立平等、友好、互助的同学关系,并定期对所有学生进行预防和控制欺凌的专项调查。如果教职工发现学生有欺凌行为,包括殴打、侮辱、抢劫、恶意拒绝、在网上散布谣言等。他们应该及时阻止他们。同时,学校应建立预防、报告和处理性侵犯的工作机制。(记者张航)
(编辑: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