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出台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
中新网北京8月9日电(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樊)记者从北京市教委获悉,北京市教委近日制定了《北京市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提出,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使用境外教材。北京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统一推荐中小学补充教材,确属教育教学所需的课堂练习、同步练习、寒暑假作业、试卷和复习资料,应免费提供给学生。
据了解,《北京市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共有10章49条。根据管理办法,北京市中小学教材应由国家、市、区和学校分层次管理。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北京市中小学教材管理工作,细化相关教材体系规范的实施和制定,指导和监督各区、各校教材工作。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中小学教材管理工作,对学校课程教材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城市有关教材管理的政策法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选好用好教材。校本课程教材原则上不应该跨校使用。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控制校本课程教材数量,及时清理数量过多、质量低下的教材。
关于国家课程教材的选用,北京市教委指出,必须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北京市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选择。教材选用结果必须在本区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上公示。
选用的教材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版本,不得选用内容擅自改变的教材。教材使用应严格遵循遴选结果,不得使用地方课程教材和校本课程教材替代国家课程教材。同时提出义务教育学校不使用境外教材,普通高中选用境外教材,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
按照管理办法,国家课程教材一旦选定,就要保持相对稳定。教材版本需要变更的,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委托专业机构征求使用方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形成评估报告,并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程序选用其他版本教材,原则上从初三开始使用新版教材。
北京市教委表示,地方课程教材编写修订后,必须按规定进行审核。新教材和修订教材的审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次试验和第二次审查。初审合格后,可列入北京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在规定范围内试用一学年。将选拔一线优秀教师进行评审,教材将在教学过程中进行全面测试。试教范围不应超过2个区。原则上应覆盖不同教育发展水平的地区和学校,同一教材的试教不应超过2万名同年级学生。
(编辑: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