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职称评审论文背后的灰色产业链
对于大学教师、工程师、医生、护士等很多行业来说,发表论文是获得职称的“硬杠杆”。哪里有需求,哪里就有市场。在网络平台上,随着“论文”和“出版物”这两个关键词的出现,大量的中介和卖家映入眼帘。他们自称“提供选题、写作和出版服务”,“一站式、省时高效”。似乎在他们的“帮助”下,在正规期刊上发表文章非常简单容易。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代写代发论文已经催生了一个完整的利益链条,但背后的风险往往被一心想“走捷径”的人所忽视。由于急于发表,有些人被分流到各种机构,更有甚者,连后续的招聘启事、期刊杂志都是假的。
利用受害者的“负罪感”
初中生骗高学历医生。
41岁的王女士来自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是当地一家医院的员工。因所在单位职称评审,需要在相关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多年不写作的王女士有些烦恼。她听朋友介绍,网上有“枪手”,专门“代写代发表论文”,所以她多少有点动心。
去年5月,王女士通过网上搜索发现了很多代写代发表论文的“商家”。后来她选择其中一家“机构”进行简单咨询,加上对方提供的微信号建立联系。对方声称不仅可以代他人分发论文,还可以根据专业需要提供服务,保证代他人撰写的论文能够发表。
她还给王女士发了一些过往的“成功案例”,并表示“公司要和几家期刊深度合作”,并告诫不要着急。双方约定好价格后,王女士先通过微信向对方支付了3000元的“定金”,并约定写好论文,确认无误后再谈发表。
三个月后,王女士如期收到论文,内容与她提供的课题相关,但质量不高,也没有研究成果,正常情况下应该很难发表。然而,对方告诉她,只要她再次支付稿费,就可以在全国性期刊上发表。王女士虽然心存疑虑,但还是把目光转向了约定的5500元。转学后等了好几个月,没看到论文发表。
在意识到自己被骗后,今年4月底,羞愤交加的王女士在家人的劝说下,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接警后,姜堰警方详细询问了被骗过程,收集核实了相关转账记录等证据。随后,警方一举抓获包括黄在内的12名犯罪嫌疑人。
据姜堰警方办案民警孙桥介绍,这个犯罪团伙的大部分人都是初中学历,只有两个人是高中学历。他们根本不具备撰写和分发专业论文的能力,但掌握了一些撰写和分发论文的“套路”和“演讲技巧”。该团伙涉案1000余起,涉案受害者多为医生、护士,每人被骗约5000至10000元。
除了欺骗王女士的网络平台广告外,孙桥还表示,团伙中有多名工作人员负责线下“跑业务”。他们把注意力集中在世界各地的医院,拍下医护人员的通讯录,汇总到公司系统中。之后,办公室的其他工作人员编造了某期刊的编辑身份,逐一给医生护士发短信,询问是否有相关需求,寻求具体的“配合”。
“代表他人写作和发表论文是可耻的。发现自己被骗后,还是选择‘沉默’。犯罪团伙很聪明。他们只是利用这种心理进行诈骗。”孙桥说。
职称评审“走捷径”
我发完论文后收到一本假杂志。
相比花钱后连样刊都没看的江苏王女士,北京的张先生就更苦了。张先生是一家公司的骨干
张先生提供自己的论文后,“杂志编辑”告诉张先生,他的论文内容不太好,发表起来可能有点困难,但他们可以为张先生提供付费服务。我想我必须花很多时间和精力自己写另一篇论文。如果我失去时间,我可能会失败。所以经过慎重考虑,张先生决定花钱解决问题。
二十天后,张先生收到了期刊。看着他发表的论文,他觉得钱没有浪费。然而,当他满心欢喜,拿着发表的论文挑选题目时,却遭到了拒绝。“就说这本杂志是假的,问我是从哪里接触到这本杂志的,我也写了评论。”
职称没有评定,被单位处罚,这让张先生很后悔。我手里的杂志显然很正规,而且清楚地印着公开发行的期刊的编号。怎么可能是假的?
text-indent: 2em;"> 于是他第一时间联系了帮他发表论文的编辑,没想到对方一改之前的热情,态度十分强硬地表示,单位不认可是单位的事,与他们无关,要想退款是不可能的,之后就把他拉黑了。这时张先生才感觉到不对劲,立即报了警。张先生提供给北京顺义警方的这份杂志有一百多页的厚度,封面和版式看上去像是一本建筑行业的专业杂志。不过,顺义警方经过调查确认,这是一起典型的冒充正规杂志实施诈骗的案件,张先生收到的是一份仿冒的假杂志,而与张先生联系并且收钱的所谓杂志社的编辑人员也是冒充的。
警方发现,这是一个专门诈骗有论文发表需求的人的犯罪团伙,团伙成员分工明确,而且十分狡猾,他们充分利用了被害人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代写、代发论文的心理,疯狂作案上万起。调查显示,这个团伙冒充杂志的种类非常多,除了建筑专业之外,还包括医学、科技等多个方面。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多位参加2021年度北京市职称评审的人员向媒体反映,其在提交初审材料后,由于所提交的发表论文的期刊被判定为虚假期刊,而被取消今年的职称参评资格。
这些相同遭遇的参评者有一共同特点,他们发论文均为找中介或“编辑”代发,并非自己直接联系期刊的出版单位。中介安排文章发表后,参评者们甚至还拿到了印有统一刊号的纸质版期刊。他们称,自己也没想到会遭遇假期刊。
中国科协已启动专项整治
北京记入诚信档案库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对于期刊与“论文中介”合作滥发论文,专项整治已经启动。11月8日,中国科协官网发布了《关于开展中国科协主管期刊滥发论文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根据该通知,此次专项检查的对象是由中国科协主管、刊发论文的所有期刊。其中,重点核查全年发表论文数量在2000篇以上的期刊、每期大部分论文篇幅不超过5000字或不超过3页的期刊、近3年年检审读中涉嫌超范围发论文的期刊,以及刊期为半月刊、旬刊、周刊等出版周期较密的期刊。
通知还提到,对存在出租出卖期刊刊号版面、与“论文中介”合作等严重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和纠正。对办刊难以为继、不具备相应出版和把关能力的期刊作出变更主管主办单位、停办注销等处理。
2021年11月10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官网发布“关于维护职称评审诚信环境的通告”。通告中称,对于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申报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黑名单”,取得职称的将予以撤销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
此外,通告中还表示,北京市职称评审已全面推行成果代表作评审制度。申报人可自主选择项目报告、研究报告、技术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业绩报告、专利、专著、论文等业绩成果提交职称评审。请广大申报人不要相信“假期刊”的虚假宣传,要注重总结提炼日常工作中在技术研发、技术改革、技术应用、标准制定、学术科研等方面的业绩成果,及时归纳整理,用最能体现能力水平的业绩成果申报职称评审。
【专家建议】
论文等“纸面”指标并不能完全体现职称能力
应当增设学术转化成果或能力考核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邓千秋律师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参评者如确实不知道“发表”其论文的期刊为虚假期刊,中介方隐瞒了期刊为假的事实、虚构了已将论文发表在期刊之上的真相的,按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中介方据此骗取财物的价值达到了3000元至10000元,即有可能构成刑法上的诈骗犯罪。
如果发表论文的期刊是真期刊,但论文不是参评者所写,而是中介方代写,中介方的行为系非法经营行为;如中介方系企业,非法经营的数额达到5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达到10万元的,或者如中介方系自然人,非法经营的数额达到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达到1万元,就应当以涉嫌非法经营罪予以刑事追诉。
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北京市帅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沈腾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参加职称评选的人员要“走得正,行得端”,诚信是第一位的。如果发论文的人整个论文全部由别人代写,这肯定涉嫌学术造假,应该被列入学术不诚信“黑名单”。
沈腾表示,论文中介把代发代写当成一个产业来做,败坏了社会风气。但究其根源,即使打掉了这个团伙,它还会有其他一样的团伙出现;打掉了这样的模式,还会改头换面成另一种模式。究其原因,是因为“纸面”审查资格的供需市场决定的。现在很多的职称评定是指标性评定,并非能力考核。而什么叫指标性评定,只要符合外观上那几个“纸面”条件就可以了,这并非能力呈现。
对于规范中介机构来说,它是资格申报熟悉程序和熟知资料标准的组织,他们仅限于对申请程序的规范性、材料的标准性等进行辅助和帮助,不能参与的实体(代写、有偿代发)。而上述案例中中介方为达目的虚构相关事实,定为诈骗罪没有问题。
沈腾建议,论文等“纸面”指标并不能完全体现一个人的职称能力,还应当增设学术转化成果或者能力考核,甚至心理测试环节。采用当面、视频或实践方式,随机对考评者的学术、成果和能力进行实质性核验。一旦发现作假行为,或经举报查实,纳入全国学术诚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限制性追责。
文/本报记者 朱健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