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申报阶段造假,如何在学术上“打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近日公布了一批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学术造假案件。记者发现,今年以来,已有数百篇论文被举报造假。
求真是科学研究的基石,每一次学术不端行为都是撼动这一基石的“地震”。然而,我们不得不面对的是,这样的“地震”每年甚至时有发生,并且以新的形式、新的手段呈现出新的特点。
学术不端行为在科研项目申请阶段已有发生
变更名称,伪造身份证号,两年内变更申报表中的6个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于2021年10月22日公布的22起学术不端案件中,有一起在申报阶段造假“花式”。
记者了解到,这种在项目申报时弄虚作假的行为被查处并公布,申请人也被永久取消申请和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资格。
这种“坏思想”近年来频频出现。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2021年10月22日和11月30日公布的两批学术不端案例分析可以看出,科研项目申请中“大惊小怪”要求他人代写申请、剽窃已获资助的申请、伪造专家推荐信、在申请中提供虚假信息的案例很多。
这些案例直接指向一个现实,“学术不端行为是‘高级的’”。03010期刊副主编张九清研究员关注学术不端行为已有20余年。在最近的一次学术讨论中,他指出学术不端的特点是“锐意进取”。
一般来说,申请科研项目、立项后开展科研、完成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都是开展科研项目的过程。“过去,只有在科研成果发布后,我们才能回头看。”张九清说,就是如果有针对学术论文的指责,我们会判断和检验是否是造假。但在这些情况下,“学术不端已经前进到申请科研项目的初始阶段”。
12月1日,科技部中国科研诚信网公布了对12批235篇造假论文的查处情况,其中,大部分是代写论文、虚假签名、虚假数据和图片等。这些假论文的作者被撤销职称、取消申报科研项目数年、追回奖金和取消荣誉称号等。
这些过去存在的学术不端行为,叠加“前移”的造假行为,表明“学术不端行为在整个过程中都有发生”。张九清说。
利益冲突引发学术不端
客观地说,多年来,各方面都在努力为学术不端行为画上休止符,营造清正廉洁的学术环境,但为什么学术不端行为依然频频发生,甚至呈现出“向前运动”、“全过程”等新特征?
这一方面与相关部门打击学术不端行为的努力有关。张九清介绍,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运用,使得筛选比对更容易、更方便。这也使科学研究的审查和监督能够进一步覆盖前端环节,并尽快发现潜在的不当行为;另一方面,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在当前的科研领域,个人利益与科研规范之间的利益冲突日益加剧,需要更多的关注和及时的措施。
“科研诚信问题是表面的,利益冲突问题是内在的。利益冲突问题不解决,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问题就难以解决。”中国伦理学会科技伦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大连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系系主任李伦表示,随着科研的职业化,研究主体也在不断分离
当然,并非所有这些广泛的纠缠都会变成学术不端。只有当个人利益的压力,如经济、成就、威望、谋生等。打破了科学规范的约束,从对抗发展到个人利益的争取,才会发生学术不端行为。专家提醒,学术不端提前,呈现“全过程”特征,意味着个人利益在更多阶段凌驾于科研规范之上。
警惕学术不端风险,让利益“脱钩”
科研活动以追求客观真理为目的,应坚持“为科学而科学”。当学术不端行为“前移”和“全过程”发生时,疏通也要覆盖“全过程”。
首先,警示学术不端行为已经蔓延到科研申报阶段,更多的管理部门要警惕潜在风险,监督监管不容忽视。“对科研诚信的监督和对伦理道德的审查要贯穿科研活动的全过程,使规则能够发挥强有力的约束作用。”北京科技大学科技与社会研究所的潘教授提出了这一建议。
其次,利益脱钩是根本解决之道。李伦认为,关键是要实施有效措施,确保科学的客观性,坚持利益中立原则,确保科学不受其他利益的影响。
对此,国际科技界达成共识并付诸实践,包括普遍采用回避、披露、监督等制度。比如涉及经济利益,可以自愿退出、申请退出,也可以强制退出;真的不可避免。论文发表时可以公开披露感兴趣的相关信息。如果披露的信息不真实,结果的准确性可能会受到质疑。记者注意到,2020年,国际期刊《中国科技论坛》撤回了关于吸烟者难以感染新冠肺炎的论文,因为研究人员没有如实披露与烟草行业的关系。
同时,论文发表数量、影响因素等也是“脱钩”的重要衡量标准。不与人员奖励和奖金以及工作评估挂钩。2021年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技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欧洲呼吸杂志》修订版有相关规定。
然而,对这些政策举措的执行和落实,仍有薄弱环节。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调查显示,有超三成(33.6%)科技工作者认为所在单位没有落实科研诚信与伦理建设相关制度。对此,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科学社会学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赵延东表示,应着重建设完备的制度体系,特别是承担科研诚信和伦理管理主体责任的高校、科研机构、医院和企业等,要建设健全的审查机制。
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的系统教育也存在“漏洞”。该调查显示,仅有不到五成(45.9%)科技工作者表示自己了解科研伦理、学术诚信等学术规范知识,超五成(55.1%)认为当前在高等教育中针对科研诚信和伦理的教育不充足。
“目前,通过系统课程学习科研诚信与伦理知识的科技工作者还是少数,大多数是借助媒体和自学了解这些内容。”赵延东说,“还应该健全科技诚信与伦理教育的课程与教材,提升大家的意识,让大家更有能力和动机遵守科研诚信伦理规范。”
(本报记者 詹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