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省市县三级达标。
到2022年6月底,省市县中小学人员编制如期达到或超过国家基本标准,有效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奠定坚实基础。
教育是国家和党的重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教育高质量发展,多次到中小学和高校实地考察,强调要“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城乡人口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更加强烈。全国组织教育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地方创新挖潜,切实加大基础教育准备保障力度。
《中小学人员编制国家标准》自2001年制定以来,经过两次调整,逐步提高农村、县、镇人员编制标准,2014年实现全国城乡中小学人员编制标准统一。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流动造成的区域基础教育不均衡问题,2021年6月,中央和教育部立足为人民服务、为教育发展办实事,共同研究印发了《关于推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的通知》号,要求各地到2021年底实现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量,到2022年6月底实现县(含地级市)总量。
各地认真落实达标要求,通过深化事业单位和行业改革,以基础教育为重点,精简事业编制;通过建立健全人员编制跨层级、跨区域调整机制,加大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和人口流入地区中小学教师的人员编制保障;通过大数据思维的运用,可以有效盘活空编资源,化解编制闲置与编制不足的结构性矛盾;通过加强监督检查,把违规借、占、挪用的教职工编制还给学校等。中小学教职工总数大幅增加。
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标是一个新起点。在此基础上,组织部门、教育部门将继续跟进,细化落实,及时应对适龄人口、生源结构等新变化,不断做好区域、学校、学段、跨专业师资队伍的统筹优化和动态调整,真正把好事办好、抓出实效,推动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编辑: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