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全纳平等
兰州市教育局明确表示,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就近入学”,公立小学实行文员注册,公立初中实行对口分配。学生不得以任何形式考试或变相考试确定,严禁以各种竞赛证书、学术竞赛成绩或等级证书作为招生依据。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化政府法律责任,保障每个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和青少年、贫困家庭儿童和青少年、留守儿童和青少年以及随他们一起流动的儿童。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结果和咨询渠道向社会全面开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区县要科学设计招生工作流程,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管,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确保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坚持公立民办学校平等对待、公平发展的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纳入审批场所的统一管理,注册、招生和注册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
小学5月底前公布招生方案
据悉,凡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的适龄儿童和未在本市登记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必须依法入学,不具备条件的,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情况适当延期。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期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各区、县、学校不得要求适龄儿童出具不准入学证明。
各区县小学招生计划应于5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应于7月20日前完成。全市四区初中招生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组织实施,新生入学手续办理时间相对统一。其他区县初中招生时间参照本市四个区的时间表。
各县区可探索"双片区"招生试点
小学招生继续坚持以单一的学校抄写员为主要方式。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教育规划布局、历史沿革、学校分布、办学规模、周边学生、交通条件、家庭住址和户籍等因素,合理划分各区县每所公立小学的招生范围。学区或学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在重新划分和调整时,要谨慎小心地做好父母的工作。对于生源密集、招生矛盾大的地区,要及时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招生计划不能超规模下达,学生安排不能超计划。对于实际入学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适龄儿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协调解决,确保不新增大班。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择校冲动强烈、学区住房问题突出的地方,各区县都可以探索开展“双区”招生试点,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继续实行排序录取
今年,私立学校和公立学校将同时招生,公立和私立学校将在同一招生平台上同时注册。民办学校按照审批管理原则在审批范围内招生,依法取得当地居住证的当地适龄儿童、少年可以报名。申请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经市教育局批准,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不得违反跨市、跨州招生。每个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学龄儿童可以在一两所私立学校就读。如果申请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将全额录取;如果申请人数超过学校的招生计划,将采用100%的招生计划进行计算机随机分配。当学校被录取时,第一个志愿学生先被录取。如果第一名志愿者未能完成报名计划,第二名志愿者将被接纳。
民办学校应当通过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统一招生平台接受报名,不得擅自组织报名和招生。民办小学的注册由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在区县统一招生平台上注册。如果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组织计算机随机分配学生。通过计算机分配进入私立学校的学生将不再参与统一的电影内招生和分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相应地区的公办学校。如果没有多余的学位,他们将按照相对接近的原则被安排到其他公立学校;放弃民办学校招生的学生,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其入读公办学校。录取学生,由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