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某小学保安马某利用其特殊身份骗取二年级学生信任,三个月内三次性侵小宇,犯罪手段逐步升级。最终,马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零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禁止未成年人就业5年。
邹谋谋,前北京一所中学的数学老师,曾被聘为王谋谋的家庭教师。在治疗期间,邹某多次被迫与王某发生性关系。王某多次要求父母更换家教,但父母认为这是王某逃避学习的借口。最后,邹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零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禁止从事与未成年人有关的教育5年。
对未成年人性侵犯的犯罪案件主要包括强奸、强迫猥亵、儿童猥亵、组织卖淫、介绍卖淫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2015-2019年,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犯占针对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的45%至70.3%。”海淀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秦朔表示,熟人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犯的犯罪比例在2016年最高,达到91%。
海淀法院分析了熟人的“构成”:邻居占8.3%至31.3%,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的教职员工占14%至25%,家庭成员占5%至24.9%,网民占5%至22%。其中,罪犯大多是成年男性,他们可以与未成年人长期保持密切联系。根据统计数据分析,熟人犯罪的场所大多是隐蔽场所,如空教室、学校和培训机构的公用房间和厕所,以及未成年人居住的场所。
秦朔指出,在熟人犯罪的情况下,“信任”关系因犯罪行为而瓦解,这将直接影响受害未成年人在心理、人格、智力和认知能力等诸多方面的正常发展。
据秦朔称,熟人对未成年人进行性虐待的大多数案件具有持续时间长、犯罪频繁和事件发生时间晚的特点。未成年受害者和监护人对这类罪犯有一定的信任。此外,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全,自我防范能力差,再次或多次犯罪的比例较高。此类案件发现较晚的原因之一是青少年受害者对性侵犯的表述含糊不清或害羞。
秦朔建议关注未成年人日常生活中的异常行为,如精神麻痹、食欲不振、睡眠觉醒、抗拒身体接触等。及时引导未成年人正确表达自己的生活经历;增强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避免保护的死角。他还指出,应关注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问题,切断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黑色产业链;有必要加强具有法定职责和义务的人员和机构的风险预警和应对能力;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受到训练,要有良知和善意,及时帮助处于困境中的未成年人;应当在全社会建立全面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健康安全的环境。
“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犯案件的最大特点是暴力不明显,欺骗很明显。许多孩子不知道他们被侵犯了。从发生到发现,许多事情已经被发现了很长时间,这导致这些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说,在疫情期间,它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更多的未成年人活动场所被转移到室内,有许多私人空间。父母去上班,但孩子不能去上学,导致孩子失去父母的监护。此外,网络信息复杂,未成年人在浏览信息时无法控制自己,家长也没有防范意识。她建议开展更多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更多的时间与家人在一起,利用动画和其他形式进行宣传;应在中小学入学阶段特别增加性教育课程;有必要加强对在互联网上传播淫秽物品的处罚;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加强对培训机构等场所的监控。
“熟人的犯罪率很高,这是父母难以预防的。有必要与多个部门共同打击和实施禁止就业。”北京青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学梅说。
北京,6月18日
资料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