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比较了县教育局通过‘国家检察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国家罪犯信息数据库’汇总的新招聘人员名单,并对新招聘的员工进行了全面筛选。”李天祁说。
李天祁在询问了这份记录后,立即向教育部发出了询问结果的通知。天台县教育局接到调查结果后,迅速作出处理意见:因为要与未成年人保持密切联系,学校提高标准是慎重的,不要聘用这类人员,也不要增加安全隐患。
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检察建议,提出防止校园性侵害的对策。为了落实这一检察建议,天台县检察院对近年来未成年人性虐待案件进行了分析和梳理,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了校园招聘询问工作。
“我们一直对正式参加考试的老师要求严格。现在我们把学校的教职员工纳入了调查范围,调查对象更加全面。”天台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安良元说。
转到《天台县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记者发现调查对象涵盖了所有在校园工作的教职员工,不仅包括新招聘和聘用的教职员工、行政人员、勤杂工、保安人员等。今后将进一步对现有员工进行信息核实,通过最大化查询范围实现最大防范,确保查询对象无犯罪记录。
同时,《办法》规定,在刑事领域犯罪、在行政领域违法以及案件高发的危险地区的人员应纳入校园“禁止入内”范围。“犯罪记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犯有强奸、猥亵、有组织卖淫等罪行的罪犯。被行政处罚的人,以及被认定有性侵犯和人格异常的病态心理的人。
“近年来,我们积极维护校园安全,保护青少年群体的合法权益,坚持严厉打击和双向保护。”天台县检察院检察长陈晓凤表示,天台县通过实施“校校共建”加强了法治教育,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向学校送法;成立青少年法治宣传小组,依靠团队力量开展“学校第一课,检察随你”等多项法治宣传活动,覆盖全县8万多名中小学师生。
《人民日报》(2020年6月11日,第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