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7日电(记者叶雨婷)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根据教育部近日发布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每年将对本科毕业论文进行一次抽样,抽样对象为上一学年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样比例原则上不应低于2%。
教育部教育督察局负责人表示,与侧重于研究生创新和科研能力的博士、硕士论文抽样检查不同,本科毕业论文抽样检查侧重于本科生的基本学术规范和基本学术素养。负责人表示,本科毕业论文是学生在本科阶段的综合学术成果。开展本科毕业论文抽查,旨在督促高校落实以德育人的根本任务,促进高校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质量。
据负责人介绍,省教育行政部门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确定抽样名单,抽样试卷覆盖本地区所有本科院校和所有本科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抽样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环节。初评阶段,每篇论文发给3名同行专家,2名(含2名)以上专家评价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认定为“有问题的毕业论文”。三位专家中有一位评价为“不合格”,将送两位同行专家重新评价。在复试阶段,两个复试专家中有一个以上(含一个)评价为“不合格”,将认定为“毕业论文有问题”。
《办法》强调,对于连续两年出现“毕业论文有问题”,且比例较高或论文数量较大的高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省内进行通报,减少招生计划,进行质量面谈,并限期提出整改要求。对于连续三年抽检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视为无法保证培养质量。省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招生,或者由省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
另外,《办法》要求高校对涉嫌抄袭、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的毕业论文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撤销授予的学位和注销学位证书。抽样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
(编辑:马畅何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