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清华硕士学位评定不再要求Bida论文
昨天,清华大学公布了新修订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修改后的《规定》打破了硕士学位评定中的“唯论文”倾向,不再将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前提条件。
《规定》取消“非专业硕士研究生至少要完成一篇与论文内容相关的论文,并满足发表要求”的要求。坚持“学位论文是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要求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并以学位论文的形式呈现相应的创新成果”;“硕士研究生必须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符合本学科或者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工作,符合相关要求,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与此同时,对跨学科、跨学科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要求也有所提高。此类硕士生可以在学位课程(环节)基本满足主要学科或专业学位(申请学位的学科或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根据需要选修其他学科或专业学位的课程(环节)。对于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要求“如果在学位论文的研究过程中需要对选题进行重大调整,则需要重新完成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的环节”。(记者贾磊)
(编辑: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