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23日电(记者孙静)自2016年启动“双一流”建设以来,第一个五年建设周期即将完成。如何评价建筑的有效性一直备受关注。近日,教育部、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文《“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北师大教授钟秉林认为,《评价办法》明确了“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估的原则、重点、组织方法和成果应用,对我国高校遵循教育规律、着眼新格局发展需要、构建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钟秉林指出,“双一流”建设的成效体现在培养一流人才、一流科研成果的成果评价、基于成果导向的增值评价等方面。在一流人才培养中,注重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把学生的学习经历和学习产出作为评价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注重高层次人才引领的一流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团队的绩效产出增量。在一流科研成果方面,要注重基础学科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解决关键核心技术“瓶颈”问题的有效性,考察科研成果增量和学科研究团队在推进研究课题方面的学术增量。“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估在关注高校和学科当前发展成效的同时,也关注高校和学科的发展潜力,评估高校和学科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引导高校和学科注重长远发展。
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高等教育协会原会长曲振源表示,评估结果不是排名表,而是以区间、梯度分布的形式,以不同维度、不同类型综合呈现的“诊断报告”,不计算总分。这种诊断性评价可以全面呈现高校自我评价、动态监控评价、专家评价、第三方评价的结果,引导高校和学科坚持目标导向,坚定不移,坚持问题导向发展,稳步建设。
《评价办法》提出了“整体发展水平、增长促进程度、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三维评价角度。曲振源认为,这是《评价办法》的重要创新。“既要注重对当前水平的评价,也要注重对成长性和特色发展性的评价,更要注重对长远发展潜力的评价,以此来指导高校和学科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瞿振源说。
根据《评价办法》,有效性评估将日常动态监控与定期评估相结合。瞿振源指出,日常动态监控在评估体系中无疑具有重要意义,不仅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评估对学校的干扰,还可以使建设高校在相对安静的环境中发挥主动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建设水平。也有利于社会各界了解和关心各个建设大学的发展趋势,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北京大学副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张认为,《评价办法》强调质量、服务、贡献,确立了正确的评价方向。
“从现有的国际大学排名体系来看,其指标存在诸多问题,如强调理工科,忽视人文社会科学,强调科学研究,强调道德修养,强调统一衡量,忽视分类调查,强调国际标准,忽视中国特色,强调显性指标,忽视服务贡献。《评价办法》更注重建设大学的主要措施
钟秉林说,“双一流”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个长期动态的建设过程。“双一流”建设强调动态调整,坚持滚动竞争、优胜劣汰的价值取向,注重持续改进,明确将建设成效评估结果作为下一轮建设范围动态调整的主要依据。这样有利于避免以往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身份固化和“贴标”现象。
“双一流”建设目标的实现,并不取决于行政文件的‘公告’或学校的自我申报,也不取决于学生规模和学科布局结构是否全面。关键是激发学校的内生动力,专注内涵建设。人才培养质量、专业建设水平和办学声誉得到了国际学术界和社会的广泛认可。”钟秉林说。
(编辑:孙静,邓志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