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23日电(记者孙静)近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文《“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评价办法》提出评价要以人才培养、团队建设、科研贡献、机制创新为重点,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可比领域前列,不仅要排名,还要量化指标。
“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估是对高校职能、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学科建设成果的多维度、多维度评估。根据《评价办法》,效能评估由大学整体建设评估和学科建设评估两部分组成。
大学整体建设评估从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六个方面独立组织。学科建设评价主要考察学科建设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教师队伍建设四个方面的综合效果。
记者注意到,成效评估在“打破五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要求坚决摒弃数纸数帽的做法,避免单纯以条件、数量、排名的变化作为评估指标。比如人才培养的评价,突出学生代表作品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的结果;在教师队伍建设评价中,主要考察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投入和社会服务贡献;在科研评价中,要突出原创性创新和重大突破,不仅要突出数量、论文或奖项,还要突出代表性评价,强调成果的创新质量和贡献。
《评价办法》也提出适时进行分类评估。研究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完善分类评价方法,引导和鼓励高校和学科突出发展优势,注重特色建设。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表示,根据不同的评价方面、不同的学校、不同的学科类型,以区间、梯度分布的形式呈现建设类高校和学科的综合评价结果,不计算总分,不发布排名。综合评价结果是下一轮施工范围动态调整的主要依据。
负责人还提到,自我评价、专家评价、第三方评价的结果,以及综合评价的结果,并不是一所大学或学科是否一流的判断。我们要充分认识“双一流”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
“教育评价是一个世界级的、历史的、现实的话题,是‘最坚硬的硬骨头’。需要加深理解,总结经验,调整完善。”负责人说。
(编辑:孙静,邓志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