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不算总分,不排名“双一流”建设
评价牵动人心,关乎发展方向。如何评价“双一流”建设成果,是教育界乃至社会各界热切期待的。近日,教育部、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文《“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明确不统计总分,不进行排名。
《评价办法》指出,“双一流”建设效果评价是对大学功能、内涵发展、特色发展效果的多维度评价,综合呈现大学自我评价、专家评价、第三方评价的结果。效能评估坚持水平评估和效益评估相结合,定量评估和定性评估相结合。评价结果以不同的维度和类型,以区间和梯度分布的形式呈现,是一份“诊断报告”。
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高等教育协会原会长曲振源表示,本次诊断性评估能够全面呈现高校自我评估、动态监测评估、专家评估、第三方评估的结果,旨在引导高校和学科坚定不移地坚持目标导向,坚持问题导向发展,稳步推进建设。
根据《评价办法》,效能评估综合覆盖“双一流”建设总体规划的“五大建设任务”和“五大改革任务”,进行合理整合,形成“一个优势维度、六个主要方面”的评估模块。
优势维度是对“加强党的领导和执政体制改革成效”的评价,是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高校整体建设和学科建设的主导性和决定性评价。六个主要方面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师资队伍建设的整体建设效果”的评价。学科建设评估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师资队伍建设四个方面进行。其中,人才培养包括本科培养和研究生培养,突出“双一流”建设完整优质的人才培养体系和高校一流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不仅包括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还包括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交叉融合,突出一流成果产出,服务国家战略需要。
曲振源介绍,《评价办法》的一个重要创新是建立了“整体发展水平、增长促进度、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三维评价角度,既重视对当前水平的评价,又重视对增长和特色发展的评价,还重视对长远发展潜力的评价,以此来指导高校和学科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北师大教授钟秉林表示,“双一流”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个长期的动态建设过程。“双一流”建设目标的实现并不取决于行政文件的“公告”或学校的自我申报,也不取决于学生规模和学科布局结构是否全面。关键是激发学校的内生动力,专注内涵建设。人才培养质量、优势学科专业建设水平和办学声誉得到了国际学术界和社会的广泛认可。“双一流”建设强调动态调整,坚持滚动竞争、优胜劣汰的价值取向,注重持续改进,有利于避免在竞争中出现身份固化和“标签化”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