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校园延时服务”来了,“3: 30”问题解决了吗?
年轻学生放学后“无人接班”的问题困扰着很多打工人的父母,人们称之为“三点半”问题。教育部近日印发通知,推动部分地方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推进课后服务全覆盖,要求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后半小时。
延长学生的上学时间。学校有足够的老师吗?不收费学生,常态化保障能跟上吗?记者跟进了。
现象
学校开展课后服务 广受家长欢迎
"课后服务让我们的双职工家庭不逃课!"下午5点,在长春市第一实验小学门口,家长们聚在一起接孩子放学。家长丹琳说:“过去,学校下午3点左右放学,夫妻俩轮流请假去接孩子。接完孩子就要回单位继续工作,有时候还得委托亲戚朋友照顾。听说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我们第一次报名。”
除了以后接孩子,一些学校的课后安排也缓解了家长的“辅导压力”。“在学校写作业比较快,放学也不用回家。”长春市北安小学学生聂伟波说,老师们也批改作业,讲错题,回家后与父母的关系也融洽多了。
北京黑芝麻胡同小学副校长周京生表示,考虑到学生答疑解惑的需求,学校安排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教师提供课后服务。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可以联系不同班级的孩子,年轻教师和骨干教师之间的带课也有助于提高教学质量。
记者在贵阳市观山湖区世纪城小学看到,下午放学后的校园非常热闹。操场上和活动室内,足球训练、跆拳道教学、合唱排练等活动丰富多彩。“过去,我只能课后在教室里写作业。现在我可以选择很多特色课程。”世纪城小学校长张说。
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减轻了部分家长的经济负担。长春市二道区远大小学六年级学生家长高老师对编程课非常满意。“外面300元的编程课可以在学校学习,给家长省了不少钱。”他说。
问题
参与程度存差异 部分学校经费紧张
记者发现,各地在探索课后服务的过程中,不同学校的学生参与率存在一定差距,部分学校还存在资金有限、教师参与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学生参与率差距很大。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大兴实验小学于2018年开始探索课后托管服务,学生选择自主参与。目前实际参与率超过90%。校长王学武介绍,课后托管开始时,学校根据家庭需求进行问卷调查,根据家长的诉求和建议,开展了体育、艺术、科技等多个类别的活动40余项。
不过,记者也了解到,有些学校一个年级的参与人数不足20人。有的家长因为“担心麻烦老师”“怕老师不高兴”,不敢让孩子报名课后托管;也有家长认为学校“只是聚集学生做作业,缺乏内容安排,白白浪费时间”,更愿意让孩子在校外上辅导班。
资金保障机制有待完善。记者采访梳理发现,课后服务多由地方财政出资,因此受地方财力限制较大。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政府可以全额买单,而在一些不发达地区,政府投入较少,课后服务资金不足。
在回答相关问题时,福州市教育局表示,经过-s
贵阳市于2018年启动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快乐儿童计划”,资金主要由市、县(区)政府按每年每生300元标准的一定比例拨付。2019年后,在原财政拨款标准不变的情况下,引入服务费或代理费筹集资金。随着融资渠道的增加,贵阳市“儿童音乐计划”升级版的活动更加丰富,更适合家长和学生的需求。
缺乏增加教师课时的配套政策。“家长不参与,老师是关键。”北京某小学校长表示,家长最关心的是谁来带班,希望能搞定老师。然而,事实上,许多学校的老师早上7点就到校了。下班后,他们每天要工作10多个小时。课后服务只能通过教师轮岗来完成。
长春一位小学老师认为,课后服务补贴平均只有二三十元,很难调动大家的积极性。部分小学校长也表示,教育督导部门对课后服务的成本分配仍缺乏具体的政策指导。
建议
尽快完善教师激励等配套制度
受访业内人士建议,要有效打通课后服务“最后一公里”,需要从制度上加强顶层设计,对课后服务给予明确的制度保障,理顺收费、托管与学生学时的关系,让学校领导“吃定心丸”。
建议出台实施细则,完善配套制度。比如有的地方还规定“小学生在校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要求与课后服务要求的关系还没有理顺。
长春师范大学副教授李宁建议,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台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实施细则,明确财政补贴标准,促进资源合理配置。
完善教师激励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积极性。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明确表示,下一步要在提供大规模、全覆盖的课后服务过程中,增加工作能力和时长
情况下,要做好对教师的人文关怀。同时,进一步做到“家校社”联动,学校组织、家长志愿、社会支持,解决师资不足问题。部分受访人员建议,可以将学校老师也纳入购买服务的范围,让他们在充分发挥个人专长育人的同时,也能得到相应的报酬,这不仅能增强老师的劳动获得感,也能让老师感到受尊重。
给学校更多自主权,提高课后服务质量。一些专家和学校管理者建议,课后服务应该给学校更大自主权。一些地方规定,坚决禁止学校借课后服务的名义组织学生集体补课、集体教学等,但如果学校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给学习困难的学生提供课后辅导,也能满足家长对课后服务的需求。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