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发布“双减”政策实施细则
中新网上海8月24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魏)今天,上海发布《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全面落实中央“双减”工作部署,对强化学校教育主体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作出具体部署。
《实施意见》明确表示,要用一年时间有效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总量和时长,全面覆盖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如期完成线上线下学科培训机构标准化工作,切实减轻学生繁重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的精力负担。
《实施意见》提出,要着力完善作业管理制度,提高作业设计质量,控制不同类别作业总量,加强作业完成指导,建立作业督导机制,确保小学一、二年级在家不布置书面作业, 且小学三至五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同时要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努力保证课后服务时间,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拓展课后服务渠道,提供优秀的免费在线学习服务。明确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不少于两小时,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初中可以探索在工作夜开设自习课。支持学校统筹落实教师弹性通勤、休息调整等措施。
在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着力推动校际、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深化高中招生改革,纳入质量评价体系。强调义务教育学校要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将全市实验示范高中大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给每所不选生的初中。同时,《实施意见》指出,严禁中小学教职工在校外进行有偿补习班。
《实施意见》提出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具体措施包括:不再审批新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将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并统一注册为非营利性双重管理机构;惩戒培训机构不得上市融资;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方式投资学科培训机构,不得购买学科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举办或参与学科类培训机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科培训;线下培训机构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336000;义务教育校外培训费用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
《实施意见》也明确表示,要协调好3-6岁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生的校外培训管理,不允许对学龄前儿童进行线上培训。严禁上学前班、幼接班、思维培训班等。对学龄前儿童进行线下学科培训(包括外语);不再审批新建学前儿童校外培训机构和普通高中学生学科培训机构。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