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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等发布涉“问题孩子”案例引导开展家庭教育

作者: 2021-11-16 浏览:

原标题:最高检等涉“问题儿童”案件指导家庭教育

李,一个14岁的初中辍学生,开着一辆车和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起等钱;17岁的陈默佳偷电动车、摩托车;13岁的张某某与多名来餐馆就餐的男子发生性关系,甚至在父母同意的情况下与其中一人订立了婚约.

对于这些“问题儿童”的出现,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院办公室负责人指出,家庭监护缺失或教育不当是重要原因。检察机关将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团结保护未成年人的力量。

为引导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重要意义,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妇联、中国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号。

五起案件中,有的着眼源头预防家庭暴力犯罪,有的解决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有的促进了严重不当行为未成年人的矫治。

前述14岁的李尚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今年5月21日,四川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他的决定。然而,检方并没有“放过”它,而是调查了它的成长轨迹。经调查,发现李是被养父母遗弃抚养长大的。因为严重的隔阂,养父母对他们的态度演变成了要不要问。

当地检察机关、妇联、相关工委召开联席会议,制定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方案,通过家庭心理辅导,对李及其父母进行心理疏导、认知干预、行为矫正等。目前,李回归家庭后表现良好,亲子关系融洽。新学期他去了一所初中。

未成年人张某某性侵案中,多名涉案男子与未满14岁的幼女张某某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罪。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同时,由检察官、儿童保育观察员、司法社工、家庭教育指导员、心理咨询师等组成的“1 N”保护小组,设计了适合张某某家庭的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包括帮助张某某父母强化监护意识,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等。考虑到张某某在义务教育阶段辍学,本人又想返校,相关部门已为张某某办理了返校手续。(记者张素)

(编辑: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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