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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岁女童误服违法“减肥药”离世 悲剧何时不再重演

作者: 2021-11-16 浏览:

原标题:“减肥药”的悲剧何时不再重演?

这注定是一场悲剧。今年3月,4岁的婷婷(化名)在江苏省一家儿童医院的急诊室里永远地离开了人世。当地警方在儿童的肝脏、心血、尿液、静脉血和洗胃液中检测出化学成分——西布曲明。

据专家介绍,西替利明是一种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食欲的药物。虽然有一定的减肥效果,但可能会引起高血压、心率加快等副作用。

2010年,由于西布曲明会增加严重的心脑血管风险,相关部门停止了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国内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已经上市的药品被厂家召回销毁。

但西布曲明开始逐渐进入黑市,无良商家收购西布曲明并“组装”成减肥药出售。上个月,网络名人郭美美因销售含有禁用药物西布曲明的“减肥糖果”被判刑。

女童之死源于违法“减肥药”

警方调查发现,婷婷含西布曲明的“减肥巧克力”是其母亲李玟(化名)在网上购买的。

作为一名上班族,李玟经常久坐不动,缺乏锻炼,这导致了肥胖。后来她在朋友圈看到减肥广告,就花了380元从微信商家买了“减肥巧克力”。

微信业务告诉她这款巧克力很有效,一次最多吃半片。这些“减肥巧克力”是绿色健康的,含有草药成分。

事实上,吃了这块“巧克力”后,李玟感觉心跳加快,身体经常出汗。当然,减肥效果也很明显。第一次服用后,她瘦了6磅。因为“我整夜睡不着”,李敏也不敢服用太多。后来她觉得副作用太大,就把剩下的“减肥巧克力”放进包里。

今年3月的一天,李玟外出打工,家里只剩下女儿和老人。当时老人正忙着打扫房子,婷婷看到了妈妈的包。老人注意到孙女时,发现孙女面前有几张金色的包装纸,只剩下一块巧克力。

当时老人并没有把这个放在心上。一个小时后,老人发现婷婷汗流浃背,浑身无力,就赶紧把孙女送到了医院。医生得知婷婷可能“吃得不好”后,建议先洗胃,再开体检。

当李玟发现女儿可能误吃了四块“减肥巧克力”时,婷婷的情况已经很严重了。她不时呕吐,嘴唇发紫,一直在出汗,弄湿了床单和枕头。

此时,李玟迅速发微信询问微信商家“瘦身巧克力”的成分是什么。得知有孩子因为误食被送去医院后,这家微信商也咨询了她家“瘦身巧克力”的食材。直到那时,他们才知道“减肥巧克力”的主要成分是西布曲明。

洗胃后,第二天,婷婷的病情没有好转,刚开始昏迷不醒,最后没能成功获救。

高利诱惑下的“罪与罚”

据警方调查,含有西布曲明的“减肥巧克力”来自王强(化名)。这位27岁的年轻人曾经是一名网络汽车司机,在和朋友吃饭时偶然听说了西布曲明。

朋友告诉他,卖西布曲明可以赚“大钱”。王强被迷住了。随即,他在网上平台上发布了销售西布曲明原料的信息。“印度货,高纯度”成了他的广告口号。

王强向警方坦白,西布曲明通常用塑料布包装,放在一个蓝色的大桶里。每桶25公斤,他得到的价格是每公斤5500元。他拿出多年积累的1110万元,买了200公斤西布曲明。

送货时,他有时会选择邮寄,更多的时候,他要开车去晚上几乎空无一人的黄河边做生意。他没想到的是生意出奇的好。信息发布后,各大平台的买家都联系了他。他以每公斤6600元的价格出售它。

据调查此案的警方称,全国各地的经销商获得西布曲明的原材料,然后将其加工成药丸、糖果、巧克力等。然后,“模特药丸”、“绿色减肥药”、“减肥糖果”等产品的广告就会出现在一些人的朋友圈里。

事实上,许多经销商已经向王强询问了西布曲明的剂量。王强一再敦促,每盒减肥产品中西布曲明的添加量不应超过20毫升。但现实中,一些无良商家为了提高减肥效果,往往会增加添加量。

警方表示,王强销售西布曲明金额达170多万元,违反了《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今年4月27日,王强被检察院逮捕。

早在今年8月,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就报道了一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案件。被告人钱瑜购买西布曲明,并以此为原料制成“减肥药”出售给他人牟利。

记者了解到,钱瑜购买的3500元西布曲明,经过简单组装就能卖到3万多元,这也让钱瑜尝到了甜头,敢于冒险。

钱瑜的违法行为被警方查获,也源于一场悲剧。2019年10月,广东某艺术学院大学生小梅在杭州坠楼身亡。他的父亲后来通过女儿的日记发现,女儿吃了“减肥药”,使她口干舌燥、心慌、头晕目眩、无法入睡,并不断产生幻觉。

后来父亲登录了女儿的微信,找到了卖减肥药的微信商,买了一瓶减肥药。他将物流信息中显示的线索反映给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后将线索移交给当地警方。

苏州警方发现,钱瑜的“减肥药”卖给了很多人,涉及北京、上海、广东、福建等20多个省份的260多名80后、90后买家。

ong>如何从源头上控制

  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因销售添加了西布曲明的“减肥糖”,今年10月18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郭美美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此事也引发社会关注。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浩表示,西布曲明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非法生产、销售添加西布曲明的减肥糖依法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他说,依据刑法,销售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如果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死亡的,要提高刑罚处罚档次。

  在上海小城(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达军看来,目前的法律法规对于相关行为的处罚较为适宜。最关键的一点还是从源头上控制、制止西布曲明生产及进口,对于网络销售需要加强管控,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苏州吴中区人民检察院一位员额检察官提醒,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不仅触犯法律,还严重损害消费者健康,在国家始终保持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之下,切勿以身试法。

  此外,过度“容貌焦虑”不可取,消费者在购买减肥药等产品时应选择正规渠道,若发现权益受损情况,应及时维权。

  徐州市人民检察院的一位检察官表示,消费者在购买减肥药时,切记查看药品成分,请勿购买三无产品。在明知减肥药中含有西布曲明后,消费者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广大消费者也应理性消费、健康减肥。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宣传,杜绝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以防此类悲剧再次发生。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超

(责编:郝孟佳、薄晨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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