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减负”江苏新政为科研人员解决资金管理难题
3月3日,江苏省政府召开《关于改革完善江苏省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为进一步加大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力度,解决科研经费管理中的政策落实问题,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为科研人员“减负”。
江苏省财政厅一级巡视员赵广表示,《实施意见》主要从四个方面为科研人员“减负”:一是通过简化项目预算、下放经费使用和调剂权,扩大科研人员对经费的管理自主权;第二,提高科研经费用于“人”的比例,提高间接费用的核定比例,动态调整绩效工资总额;第三,减轻研究人员的事务性负担,鼓励聘用研究财务助理并推广无纸化报销;四是科研经费“发放、管理、服务”有机结合,发放与管理并重,确保科研经费使用依法合规。
江苏省科技厅副厅长赵建国表示,《实施意见》实施后,所有与《实施意见》不冲突的相关政策继续按原政策执行;如与《实施意见》有冲突,以《实施意见》为准。具体科研项目新旧政策衔接的处理方式有三种。一是《实施意见》发布时,科研项目进入集体验收环节,资金管理支出按照原有政策执行;第二,《实施意见》发布的时候是一个还在实施的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要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要实施《实施意见》。三、《实施意见》发布后,新设立科研项目的资金管理必须按照《实施意见》执行。(记者张伟实习生王)据
(编辑:郝、熊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