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施方案,河南省中小学在职教师严禁私自举办培训班。严禁中小学教师“课后不说话”和诱导或强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严禁在冬夏及其他法定节假日期间违反规定补课或补课。
实施方案对科学合理的分配做了详细规定,提倡分级分配。作业的难度不应超过课程标准的要求。教师不应该分配重复性和惩罚性的作业,也不应该分配作业给家长或要求家长代表他们评估和修改作业。小学一年级和二年级没有书面作业,三年级到六年级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高中有合理的作业时间。
在控制考试次数方面,实施方案要求小学一、二年级的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两次统一考试;不允许组织与小学进修相关的选择性或统一考试;坚决制止任意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统一考试和联合考试。
据报道,河南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每年将通过市县自查、随机抽查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各级人民政府的减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实施方案还要求市、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减负工作纳入中小学责任督学的督导范围,每学期向社会公布督导结果;对减负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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