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北京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发展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大力推进教育公平。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规则,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加强招生工作管理,确保延庆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享受公平优质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政府整体。
2.坚持豁免和接近。
3、坚持平稳有序,严格规范。
三、录取的条件和方法
(一)本市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
1.小学入学
(1)所有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学龄儿童必须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参与适龄人口信息采集并打印信息采集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将领全家庭户口簿、子女父母的房产证(无房产证的购房发票原件)和信息采集表,到招生范围内的小学进行审核确认。
(二)延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需要延期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向区教委提出申请,区教委统一报区政府批准后,方可适当延期入学。
(3)延庆区非户籍家庭的学龄儿童,如果长期在延庆区工作和生活,且符合连续独自租房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在房屋租赁监管平台登记、配偶一方在延庆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的条件,可在延庆区接受义务教育。
2.初中入学
(一)在本市注册的在我区完成初等教育的学生,应当继续接受并完成初中义务教育。在调查学龄学生人数、学生居住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方面的基础上,区教育委员会划定了学校服务范围。城市初中坚持“统一产权证和户口簿”的原则,以实际居住地为标准,接受其招生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居住。所有乡镇的小学毕业生都被提升到他们的乡镇中学或寄宿学校。
(二)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在户籍或新住址所在地区申请初中入学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入学。学生信息经学生注册所在地的区教育委员会和户籍或新家庭住址所在地的区教育委员会审核后,自动传送到接收地区的入学服务系统,并安排入学。原学校注册区将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学资格。
(3)外省小学毕业的延庆户籍学生,其父母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本地区的家庭户口簿和居住证(证)。他们在地区教育委员会教育部门注册后,将按照指定的招生范围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就读。
为了促进义务教育的质量和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市教育局
成立以分管教育的副区长为组长,区教委、区信访办、区政法委、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建设委员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市公安局密云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成员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证明材料审核协调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委员会。
乡镇和街道(地区)成立相应的审核协调领导小组。
证明证件材料
建立非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认证材料的联合审核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和审核标准对认证材料进行审核。
组织机构
1.负责部门和职责
秘密工人的就业证分别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其中,如果签订劳动合同,将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接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审计。
2.审计标准
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有必要秘密提供配偶一方的社会保障缴款证明。从2019年6月到2020年5月,社会保障缴款需要完成6个月。
审核申请人作为法定代表人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