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课还没到,培训机构成了川菜馆
上海松江大学城周边涉及校外教育培训的各类维权案例居高不下,存在诸多“包保”的虚假承诺。一旦出现纠纷,培训机构就会用各种借口阻止,真的是无路可逃
《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将校外培训机构分为允许类和一般类。持牌民办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必须先取得办学许可证,然后根据机构属性向相应的登记机关申请法人登记
如何让新规生效,需要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尤其是对于那些故意曲解新规、逃避整改的培训机构。一旦你发现你欺骗了学生,你应该集中精力调查,付出代价
站在上海松江大学城文慧路的十字路口,王林(化名)很迷茫。她没想到,自己花了近2万元报名雅思培训的机构居然关门“跑路”了,一直负责联系的助教删除了她的微信。如何维权?王林还没决定。
王林是松江大学城的一名大三学生。和她一样,被这个机构“坑”的学生也不少。他们成立了一个微信群,42名学生被拖欠课时,涉及金额超过68万元,平均拖欠17620元。
近年来,校外培训机构出现了很多乱象,尤其是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基础教育培训行业,更是引起了受害者和家长的怨声载道。《法治日报》记者近日对上海松江大学城周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调研,发现高等教育和成人职业培训机构存在诸多乱象,如虚假承诺“保险”、无证办学等。
“全额退款”如虚设
未能“保过”维权难
王琳参加培训的机构名称为“ES易说国际英语”,位于松江大学城文慧路。她为一年半的课程支付了17800元,对方承诺附上三个月的培训计划。她还承诺雅思已经过了6.5分,如果不及格可以继续课程。
去年受疫情影响,王林一直在家缺课。但当她回到学校后,发现培训机构没了,变成了川菜馆。
近日,记者来到培训机构询问相关事宜,被川菜馆老板告知“ES易说国际英语”已于去年3月关闭,他于去年9月下店。
王林找不到维护自己权利的人。其实,王力可林,已经有不少学生被培训机构忽悠去“投保”了。
正在上海读大学的华,为了出国学习珠宝设计,与维友国际教育学院(以下简称维友国际)签订了校外教育培训协议,并支付了15万元相关费用。对方承诺“不接受全额退款”。但由于松江校区学生太少,维奥国际没有派老师来松江进行面授课程。结果,鲁没能出一部作品集,最终甚至错过了他的留学申请。
记者了解到,维约国际仍有不少被侵权人。他们有的在维权时只能妥协,有的向监管部门投诉但效果不好,有的不得不上法庭起诉。家长指责Vio国际没有办学资格,用“全额退款”的全纳保障条款“敲诈”学生。
在松江大学城,记者走访了12家校外培训机构,涉及雅思培训、研究生教育、职称考试、海外培训、公务员考试等不同领域。“保底”“但全额退款”是这些校外培训机构的常用词。当记者要求培训机构出示“但全额退款”的记录或凭据时,这些机构有的照顾他,有的拿出缴费票据作为退款票据来搪塞,有的坚称没有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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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前不久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公诉案件。检察院查明,该培训机构主办人周某编造了其能够保证多名学员通过会计中级职称考试的事实,共计诈骗18.5万元,数额巨大,并以诈骗罪对周某提起公诉。
“本案被判刑的关键在于,客观上,周没有办学资格,也没有相应的师资力量提供培训服务;主观上,他用收到的钱还了个人债务和公司费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承办检察官赵林林告诉记者,他们之前没有办理过涉及校外教育培训的刑事案件,因为很难确定培训机构是否存在主观故意骗取被害人钱财的行为,导致部分当事人签订“保险”协议却未果,交了学费却“跑了”。
据介绍,目前涉及校外教育培训的纠纷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像孙女士这样的案件纠纷,可以明确判断为刑事诈骗;第二,一开始不是以骗取消费者钱财为目的,后来因为各种原因“跑路”,是刑事-民事交叉案件;第三,没有办学资格,但客观上明确没有故意弄虚作假的意思表示,属于民事纠纷。
相对来说,积极维权的孙女士是幸运的,但更多的人就没那么幸运了。
王林等40多名学生虽然成立了维权小组,也找到了监管部门维权,但维权效果并不好。仅监管机构
组织了一次线下调解,无果而终;还有几名同学向法院起诉,后来通过庭前调解解决了纠纷,但由于双方签署了保密协议,具体得到多少补偿不得而知。近一年来,吕柯华的母亲一直在与维欧国际交涉,要求维欧国际履行协议约定“全额退款”,维欧国际却找各种托词,始终不愿履行约定。吕柯华的母亲说,实在不行只能到法院去告他们了。
对于学生维权难的问题,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分管公益诉讼的第五检察部主任王刚说,松江大学城周边涉校外教育培训的各类维权案高发,“保过”的虚假承诺较多,一旦出现纠纷,培训机构就以各种借口搪塞,实在没办法就一跑了之,这类现象已经成为民生之痛。检察机关正探索通过公益诉讼,督促相关部门规范行业治理,把实际情况掌握清楚,及时发布培训机构黑白名单、消费预警,建立常态化的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依规整顿市场。
诡辩逃责须警惕
源头根治重监管
在记者走访的12家校外培训机构中,没有一家机构将营业执照和办学许可证悬挂或张贴于显眼处。
“我们这类培训机构不用办学许可证,根据规定可以合并到营业执照上。”在一家名为“求贤公考”的培训机构,工作人员这样回答记者关于是否具有办学许可证的问题。随后,对方通过微信发来一份营业执照,声称成人非学历培训不需要办学许可证。
记者追问,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审批机关应当颁发办学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申请筹设民办学校(包括民办培训机构)的,还应当提交民办学校(包括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对方又改口称:“我们不是民办学校。我们属于一般类培训机构,不需要办学许可证。”
接着她发给记者一张截图:一般类培训,是指实施文化艺术辅导、体育辅导、科技指导、语言能力辅导(除中小学生语言培训外)、非学历文化知识辅导(除中小学生文化学科培训外)、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的机构。
对方出示的正是今年年初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根据《实施办法》,校外培训机构被划分为许可类和一般类。许可类民办培训机构举办者需要先取得办学许可证,然后根据机构属性到相应的登记机关申请法人登记。其中,面向中小学生实施文化学科培训机构和语言培训的机构、自学考试助学机构的许可机关为区教育部门;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许可机关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而设立一般类民办培训机构,只需要向相应民政部门或者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法人登记。
然而,记者了解到,“求贤公考”以公务员考试培训为主业,2018年开班招生,一直未取得办学资质,其到底是否属于一般类民办培训机构尚需有关部门界定。
记者调查发现,和“求贤公考”工作人员一样曲解《实施办法》的行为,在其他校外培训机构也时有发生,他们要么把自己定性为咨询机构,挂羊头卖狗肉;要么把自己强行拉入一般类民办培训机构,声称不需办理办学许可证。
受访专家认为,《实施办法》的实施给下一步整顿校外培训市场奠定了法治基础,但如何让新规落地见效,尚需监管职能部门共同努力,特别是对于那些故意曲解新规逃避整顿的培训机构,要作出明确界定。一旦发现有欺骗学员的情况,就要重点调查、严惩不贷。
专家建议,校外培训整顿重在把所有机构纳入监管,而不是只监管那些已经取得资质的机构。鼓励他们合法竞争,提高培训质量,降低培训成本。对于那些利用学生想要快速取得成绩、提高学习效率的心理而大包大揽畸形交易的机构,则要予以严厉打击,从源头上根治乱象。
本报记者余东明 本报见习记者 张海燕 本报实习生张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