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9月7日电(记者郝、孙静)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号文件精神,教育部会同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通知,部署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明确提出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线下非营利性培训机构、线下营利性培训机构、线上培训机构和终止培训机构的不同情况进行处理。2021年底前,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组织的行政审批和法人登记。在非营利组织注册完成前,培训机构应暂停招生和收费活动。
要求各地成立联合工作组,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制定专项工作计划和工作流程,协调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注册工作。要建立问责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确保工作如期完成。
(编辑:郝)